對楊宏雷聲明一文的感嘆!
一、 你說:「本人對第三世多杰羌佛一方的所行所言深感失望」。試問,事發至今,你親自向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求證過?了解事實過程與真相了嗎?是依師?還是依佛?《佛藏經卷2》:「破戒比丘不樂修道,修道比丘不逆佛語。此皆破戒愚癡惡法,謂心不信,違逆佛語。」
二、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一方的所行所言,被你冠以「辱罵、栽贓」之名。但若你內心實存對眾生的悲憫,真應該去深入了解多少人在陳寶生的底下傾家蕩產了,真應該去了解多少女同學被這妖魔欺負了。採取法律途逕,發出明確聲明,字字血淚的許多同學,正在痛苦中吶喊著:陳寶生破壞眾生慧命、拿做生意那一套來欺騙眾生、借用上師威權恐嚇弟子納供、騙財騙色……這些確實有賴你以法律專業提出證據一一說明,並且深入了解「恆生上師的為人」。
三、 你說:「《古佛降世的背後》這本書裡對第三世多杰羌佛讚嘆其為佛陀的德行,現在看來,並不是,是作者理解錯誤。」什麼叫理解錯誤?《古佛降世的背後》一書,你振振有詞,根據的不正是你個人的法學專業及對因果負責的陳述?為什麼昨是今非呢?難不成聲明的背後,只告訴世人維護陳寶生這個邪師騙子至為重要!
四、 至於終止授權一事,對於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根本沒有影響,真金不怕火煉。但授權一事倒是清楚明白點出本書,乃充份經過你個人的意識判斷,法律程序,最終出版。既然如此,何來強加材料之說?材料是你多方蒐集、材料是由你編纂、材料是由你選擇如何呈現、材料是由你如實考證……試問一個具有正知正見、法律專業素養的人會犯上「強加材料」這個嚴重的寫作問題?法律問題?是自己假糊塗,還是當眾生真糊塗?
五、 什麼是學佛修行人?你認為自己「自己有判斷的能力和標準」,說自己研讀「「多年來一直深入經論研究學習」,這何嘗不是一種所知障?經云:「舍利弗!不當與共坐,起言語飲食。」(《道行般若經•泥犁品》)對誹謗法者,尚「不當與共坐,起言語飲食」,這難不成就是不慈悲?試想受害者指證歷歷,訴諸法律,佛弟子該不該挺身而出,發出捍衛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