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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3日 星期五
再給宏雷:對你《聲明》的思辨
再給宏雷:對你《聲明》的思辨
宏雷,當我讀到你的這份聲明時,我深感震驚!不為別的,只因作為律師你,在大是大非面前,竟然無有一絲律師應有的冷靜、理智、洞察力和公正,而只有浮躁的世故和無有邏輯的言論。為什麼這麼說?且聽我分辨。
一、 你說“看到各種對達楚 恒生仁波切的辱駡和栽贓,……”宏雷,那麼多的學佛人,是為了能學到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的如來正法,才依止了陳寶生。許多的學佛人家庭經濟並不好,但為了能學到正法,在陳寶生的邪說「成就悉依師,當視之如佛」「一切實了知,全賴師悅樂」「不可任性破立誓言」下,把辛苦勞作,省吃儉用,乃至賣房的血汗錢,作了傾其所能的供養,這莫不是為了今生的成就。可是,經過了這麼多年,現在陳寶生反而要脫離教了他27年的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還公然誹謗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他們萬萬也沒有想到,依止了那麼多年的師父,卻是個誹謗佛陀的妖魔。這讓那些跟了陳寶生那麼多年,傾注了這生財力人力時間和精力的學佛人情何以堪?他們罵陳寶生,有完全足夠的理由來罵,不是嗎?可是,怎麼在你的口中反而成了“辱駡”了呢?你不是也是為了學習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的如來正法而依止陳寶生的嗎?你不是因為對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的敬仰才寫了《古佛降世的背後》的書的嗎?難不成你當初是為了學習陳寶生而依止他的?現在陳寶生公然誹謗第三世多傑羌佛,你卻毫無理由地站在陳寶生的立場。宏雷,你分析過你自已的立場嗎???
二、 你口中的“栽贓”二字,又是從何而來?作為律師,你應該明白這二個字的含義,可是,你怎麼就這樣輕率地脫口而出了呢?你難道不見那麼多人把陳寶生告到香港警署了嗎?而且香港警署已立案追緝陳寶生了。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香港警署會追緝陳寶生嗎?所以,栽贓二字從你口中脫口而出,你說你有沒有律師頭腦?
三、 你說“本人瞭解恒生上師的為人,自己有判斷的能力和標準,為此可以說第三世多傑羌佛一方所表現出的行為,不是本人書裡所讚歎的佛陀的行為。”宏雷,你很自信,也很自負,自負到了自已都不瞭解自已在做些什麼了。不是嗎?你自認是學佛人,不是嗎?可是,當有人誹謗誣衊佛陀,佛弟子們對誹謗誣衊者奮起反擊時,你卻把這種反擊的現象說成是辱駡和栽髒,還把你認為的“辱駡”和“栽髒”歸罪到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的一方。宏雷,作為律師有這樣辯護和斷案的嗎?依你巨集雷的邏輯,有人誹謗釋迦世尊,佛弟子們反擊那些誹謗者,而這些反擊誹謗者的人就是釋迦世尊一方的,你作為律師,就這樣辯護斷案的嗎?就因為反擊妖魔的那些人的行為,你宏雷不認同,所以,就同樣也不認同釋迦世尊了,然,以前你對釋迦世尊所有的讚歎也要反悔了。是這樣嗎?
四、 你說“《古佛降世的背後》這本書裡對第三世多傑羌佛讚歎其為佛陀的德行,現在看來,並不是,是作者理解錯誤。”宏雷,《古佛降世的背後》這本書你也承認是讚歎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的佛陀德行。你現在看來,並不是了,你的依據呢?是因為那些正法弟子對陳寶生的揭露和反擊嗎?那麼,正法弟子的行為你不同認,就一定是錯的了嗎?而且,這與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的德行有關嗎???你作為律師的推斷是這樣的嗎?還有,你親自見到了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如果,你沒有親自見到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德行非你所寫,那麼,“現在看來,並不是了”這句話又從何而來???你是從律師的哪種分析思維推斷出來的???
五、 你說“而且書裡的部分內容並非作者本人所寫,是被人強加上的,暫時不做披露。”宏雷,你是個律師是否應該明白:該書作者署名是你,再沒有加進第二個人的名字,既然署名是你,就徹底說明是你作主的,你就應該為這一本書的所有內容負責,不然,你就不會署名,作為一個在大學教法學的教師、一個律師,能不顧法律的原則、不懂這麼基本的道理嗎?而且,從法律的性質上,你可以從不同的人士那裡收集獲取有關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的素材,但絕對的使用權唯一只有你一個人擁有,對素材的用與不用、要怎麼用,任何人都無權左右、強加一句話進去,這本書的所有內容,唯一的獨斷權人只有宏雷你自己。無論你說這本書的部份內容並非你自已所寫,就算退一萬步,是這樣,那也是提供給你的素材,你才能決定怎麼使用、怎麼組句成文。給你打一個譬喻吧,比如在這本書中,給你強加一段說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一分鐘就可以寫一千字的文章,或者說你宏雷力大無窮,頓餐斗米,你會同意嗎?如果有人把內容強加在你的書中,作為律師的你,會不依法、也不管真的假的、不顧因果亂用嗎?別人讓你加你就加了?這不禁讓我懷疑你現在的這個聲明也是有人強加讓你寫的。是這樣嗎?
六、 你說“本人聲明之日,就對未來可能的攻擊做好了準備。事實如是,如果需要我會公開一切往來信件。”宏雷,你要終止版權也好,你要公開信件也好,這都無損於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的任何光輝。宏雷,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在哪個時候與你有信件來往?什麼時候強加改寫過內容?一次也沒有與你有信件來往吧?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光明磊落,慈悲無私,就算當年陷害過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的某些人,佛陀也不忍為了自已把事實真相公佈出來,佛陀說:“拿出來的話,我清白了,別人就不清白了。”到如今佛陀都沒有把那份撤銷通緝令的檔公諸於世。不是嗎?而我要告訴你的是:作為律師的你,你應該明白,任何人如果想用這些信件來誣衊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以期要達到某些目的,那這些人肯定會失望的。為什麼?因為,你這個律師的思維,還不及我一個不是律師的分析來得如理如法。至少,我不會把某些個人的行為,歸集到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的頭上,因為依據不能成立。不是嗎?
七、 至於你說的“對未來可能的攻擊做好了準備”,宏雷,我想問你:你是如何分析思維推斷出別人會攻擊你?理由呢?你憑什麼認為你自已不認同的行為一定是攻擊呢?
宏雷,你是學佛人嗎?為何會這樣浮躁而意氣用事呢?一個律師應有的冷靜、理智、洞察力和公正去哪了?這個聲明真的是你寫的嗎?怎麼寫得如此地漏洞百出?而且被我這個外行人駁得如此體無完膚?你真的這麼糟糕嗎?
宏雷,我並沒有羞辱你的意思,也沒有你說的攻擊你的意思,我只希望你從我給你的文章中,能有一絲醒悟,多一份冷靜和深思。人生很短暫,真誠希望你能靜下心來,跳出自已以前的認知,能公正、理性地認識當前的事情。祝你吉祥如意!
佛弟子 青實
楊紅雷你愚癡到如此地步,我還能說什麼呢?
楊紅雷你愚癡到如此地步,我還能說什麼呢?
楊紅蕾是一個可憐的眾生,一個被妖魔侵吞了的可憐人。或許是她真的認為陳寶生所表現出來的假面就是真相,或許也是和他們集團其他人一樣有很深的利益牽扯,我們不得而知,總之,她是陷在陳寶生的邪窟裡出不來了。她說她寫的《古佛降世的背後》是她理解錯誤,這件事我們暫且不論,因為憑這些天來他為陳寶生所寫的那些文章就不難瞭解到,她的佛學知識水準是非常低的,幼稚園的水準,有太多太多真諦義理是她所不能理解的,更不要說,她還曾經把英國牛津大學教授理查貢布裡的詩“當我說我是佛教徒時”抄襲下來,稍改了幾個字說是陳寶生開示,她筆錄的。當時就被大家揭穿了。水準這麼低劣的人,憑藉佛菩薩的慈悲建立了一點贊佛功德,但終究,善根還是太過淺薄,憑藉寫書剛剛升起的一點點正知正見,卻抵不過對陳寶生無法無理的癡迷,被魔力邪惡完全吞噬,替那個與釋迦佛陀對抗的妖孽呐喊,也是預料之中的。為她感到可憐,歎息一聲而已。
對了,順便說一句,王秋蓉師姐的揭發是真正依法不依人的純淨行為,錯了就是錯了,罪就是罪,抬出“恩人”二字,也改變不了謗佛誹經欺詐眾生的事實,更何況,陳寶生是天底下最沒有資格說“恩人”二字的,他心中從來沒有“恩”,不思佛恩,不感佛恩,不報佛恩;不思法恩,不感法恩,不報法恩;不思僧恩,不感僧恩,不報僧恩;受佛陀法義深恩二十七年,卻攪碎普賢王如來、多傑羌佛、十大金剛法相,阻止眾生聞法,一個私欲嗔念滔天的忤逆子,有何資格談“恩”?!
至於楊紅蕾的那本書,就像有位師兄說的,有或無,對佛陀沒有絲毫沾染。佛陀之所以是佛陀,是因為祂的無上正等正覺的圓滿覺量,你贊佛,是你增長了功德,佛陀沒有增一分,你謗佛,是你增加了黑業,佛陀沒有減一分。只有凡夫的你陷入迷障中左蹦右跳,拳打腳踢,在善惡是非中顛沛流離,而佛陀還是佛陀,誠如提婆達多及其五百人謗佛,也絲毫沾染不了佛陀的本質。我說的這些,不知以楊紅蕾的水準,能不能理解得了?
有時候想想楊紅蕾之類的人,真是愚癡得不可理喻、不可救藥。王秋蓉以“墮入地獄,永無出期”這樣的毒誓來證明的事實,他們不信,陳寶生一句陷害他們就深信不疑。第三世多傑羌佛不收他們任何供養、五明圓滿無缺、只義務為他們服務,他們不信,陳寶生一日三餐式的搜刮供養、全無五明經律論一竅不通、用眾生的供養肥養私田,他們信之鑿鑿,奉為神明。愚癡到如此地步,我還能說什麼呢?
對了,順便說一句,王秋蓉師姐的揭發是真正依法不依人的純淨行為,錯了就是錯了,罪就是罪,抬出“恩人”二字,也改變不了謗佛誹經欺詐眾生的事實,更何況,陳寶生是天底下最沒有資格說“恩人”二字的,他心中從來沒有“恩”,不思佛恩,不感佛恩,不報佛恩;不思法恩,不感法恩,不報法恩;不思僧恩,不感僧恩,不報僧恩;受佛陀法義深恩二十七年,卻攪碎普賢王如來、多傑羌佛、十大金剛法相,阻止眾生聞法,一個私欲嗔念滔天的忤逆子,有何資格談“恩”?!
至於楊紅蕾的那本書,就像有位師兄說的,有或無,對佛陀沒有絲毫沾染。佛陀之所以是佛陀,是因為祂的無上正等正覺的圓滿覺量,你贊佛,是你增長了功德,佛陀沒有增一分,你謗佛,是你增加了黑業,佛陀沒有減一分。只有凡夫的你陷入迷障中左蹦右跳,拳打腳踢,在善惡是非中顛沛流離,而佛陀還是佛陀,誠如提婆達多及其五百人謗佛,也絲毫沾染不了佛陀的本質。我說的這些,不知以楊紅蕾的水準,能不能理解得了?
有時候想想楊紅蕾之類的人,真是愚癡得不可理喻、不可救藥。王秋蓉以“墮入地獄,永無出期”這樣的毒誓來證明的事實,他們不信,陳寶生一句陷害他們就深信不疑。第三世多傑羌佛不收他們任何供養、五明圓滿無缺、只義務為他們服務,他們不信,陳寶生一日三餐式的搜刮供養、全無五明經律論一竅不通、用眾生的供養肥養私田,他們信之鑿鑿,奉為神明。愚癡到如此地步,我還能說什麼呢?
佛弟子 妙凡
(轉)點 楊慧君
楊慧君:
看你如此的愚癡冥頑不化,我好心點你幾句,望你及時發大懺悔改過或許能拯救自己。
也望其他知見偏邪的行人同參反省。
首先,你必須丟掉你的我執我見,不能再找各種理由為自己辯解,什麼過去你做過哪些哪些,現在別人又如何如何不對,全都是不明因果的邪惡見!一個修行人,當惡果顯現出來的時候,他首先該想到的是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種了什麼不好的因,才結出今天這樣的惡果。而你,惡業顯現眼前還不思反省己身,嗔怨連篇我執高漲,推諉埋怨虛以逶迤,跟陳寶生被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和總部聖德們教化時完全一個德行,沒有絲毫修行人的氣味,魔障最喜歡的就是你們這種心態,如此下去,你鐵定跟他一起入魔墮地獄!
到現在你還不肯承認你的“內鬥”之說是罪,你更不明白你這種說法態度到底有多大的罪,還在八方強辯累積更多黑業。
其一,所謂內鬥,是指內部平等兩派各執意見不相上下而起爭端以致氣鬥。而陳寶生是個什麼東西?一個低級下流的惡臭凡夫,對抗釋迦佛陀經教、毀佛、謗佛、謗法、阻止眾生聽聞法音的惡棍,你為什麼把這樣一個骯髒的凡夫貨色抬起來跟佛菩薩平起平坐“內鬥”?你是什麼心態?你知道你這是什麼罪?你是辱佛罪!
當然你會說:我不是指的佛菩薩,我指的是同學們跟他內鬥!我告訴你,他陳寶生這樣的惡醜妖孽同樣沒有資格跟正信佛弟子平起平坐“內鬥”,只有接受教化的份!更何況,最重要的,從陳寶生攪毀佛像、阻止眾生聽聞法音那一刻開始,就根本不是“內”,而是邪,是惡,是魔,是殘害眾生慧命,徹底站到了佛菩薩對立面!
你楊慧君居然把這樣一個邪魔妖孽歸納為“內”,幫他說話開脫,你知道你這是什麼罪?這是與妖魔同氣離經叛教罪!
其二,你把佛菩薩看成了世俗幫派,在你的眼裡,佛菩薩們不管正邪,只講內外,是嗎?在你的眼裡,佛菩薩是不光明的、害怕流言是非而要與陳寶生同流合污掩其污穢隨其詐騙眾生,是嗎?佛菩薩們是拿了你和陳寶生的錢“不能退”,所以要為了你們這些妖孽而不顧眾生的成就慧命,為毒害眾生的惡行打掩護,是嗎?這就是你眼中的佛菩薩?這也是你口口聲聲說的護持如來正法嗎?你知道你這是什麼罪?你是徹徹底底的辱佛罪!
你藉口說你是記者有些事情你不確定不能隨便說,好,就暫時依你吧,但陳寶生經律論考試100分只得了18.5分,他的親筆答題都公佈在網上了,這你總可以確定吧?他公開發聲明要帶領眾生深入三藏回歸本源,這你也能確定吧?一個經律論白癡聲稱要帶領眾生深入三藏!!!這是明擺著的殘害眾生慧命、致使眾生墮落的惡魔行為,這麼簡單的事實,除非你楊慧君也是白癡,或者除非你楊慧君跟陳寶生穿一條褲子,否則你怎麼還會把陳寶生歸為“內”,怎麼會責駡侮辱那些去香港揭發陳寶生的受害的師兄師姐?!
陳寶生這種謗佛毀法公開與釋迦佛陀對抗的妖孽邪魔色棍,哪怕鬧上九霄雲天也必須把他糾整出來現出原形,讓眾生認得他的真面目以免上當受騙以續慧命,這才是一個真正的正信佛弟子應該有的護法行為!
你看看王嘉蓉師姐,在陳寶生露出離經叛教的妖孽真相時,寧願犧牲自己,也要揭穿妖魔的假面保護眾生的慧命,那才是真正聖潔純淨的無私利他心性,你比起她來,真是汙髒陰暗,臭不可聞,臭不可聞啊!
楊慧君你要牢牢記得,佛菩薩之所以是佛菩薩,是因為佛菩薩面對眾生的大慈大悲、無私、光明、無畏的聖潔嚴淨的菩提心行,你不要把你凡夫小人的猥瑣心態強解成什麼護法原則,那是玷污、侮辱佛菩薩!更是你自招黑業闡提惡果!
楊慧君,你口口聲聲說是反對陳寶生的,是護持如來正法的,我才提起這個心念幫你一把,助你認清自己的惡業,但願你能懂得發真心懺悔還淨,重新做人修行,否則,到時候你恐怕連自己是怎麼被陳寶生拖進監牢的都不知道!再好心告訴你,已經有人準備聯名上告美國國稅局查你佛音廣播聯盟的賬,要告你公款私用!捐贈人是有權查你的!
正信佛弟子
陳寶生的蠱惑邪說不攻自破(次仁丹巴)
陳寶生的蠱惑邪說不攻自破
儘管為惡多端的陳寶生(達楚恒生)已到了窮途末路之期,但網路仍可見他的殘黨,不斷在混淆視聽,惡意散播誹謗H.H.第三世多傑羌佛及曲解經教密典的言論,到了是非不分的倡狂地步,這些惡意造謠抹黑,無疑是一條又一條臭惡難聞的遮羞布!遮什麽羞?遮的是陳寶生跟隨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二十七年的虛情假意,遮的是陳寶生壓榨歛取眾生財色的貪婪面目,遮的是陳寶生附佛神棍、以凡充聖的惡行本質。
多年來陳寶生向弟子明示或暗示自己是大菩薩轉世,依仗《上師五十法頌》和「密宗十四根本戒」的戒條及各種誓言來威逼恐嚇弟子效忠,無止盡的奴役操縱和壓榨弟子,到了財色均沾,貪婪成性的地步。造成多少人身心俱損、家產耗盡、負債累累、痛苦不堪;他表面佯裝慈悲,背地裡對受害者卻視若無睹,不管眾生死活!在法國城堡施工期間,陳寶生弟子透露,有一位師姐來月事,不堪長時間工作而昏倒,他竟對身邊的人說:「等她醒來了繼續工作。」這等剝削啃噬徒眾血汗,來滿足他個人無止盡的欲望享受,與妖魔行徑無異,終致天怒人怨,群情憤起。
自陳寶生公開《關於世界佛教總部公告相關問題的說明》背離了第三世多傑羌佛及佛教後,受陳寶生迫害的弟子們不再襟聲隱忍,主動發文揭發陳寶生多年來令人髮指的惡行,其檄文之多到了磬竹難書的地步,如:被奴役的洪鐵生,親近弟子刑力、遊薇,《尊者的腳印》主編梁景智,被性侵的王秋蓉,福州的林文蔭,以及向香港灣仔員警總部報案的若干受害者。
陳寶生口口聲聲說,是世界佛教總部在迫害他,其實世界佛教總部並沒有迫害他,連一篇批判他罪行的公告也沒有發出,真正受迫害的是那些站出來揭開真相的受害者們!多年來,受陳詐騙毒害的人不知其數,我想問問陳寶生,你可曾對受害者們生起一絲愧疚?沒有!那我只能評價你「毫無人性」!這類毫無大悲心行,不顧眾生死活,又自我宣傳塑造成大菩薩的行為,以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說法《一百二十八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第十四條「認無大悲菩提心行是菩薩」來鑒證,陳寶生的妖孽本質立即現形!
儘管眾人,在摸清他宗教騙子的底細後,紛紛與陳寶生劃清界線,但少數陳寶生利益集團的骨幹黨羽仍執迷不悟,繼續散播陳寶生顛倒事實真相的謊言:
如陳寶生對弟子說:「第三世多傑羌佛去法國城堡時是坐著輪椅的,他在攙扶羌佛時,還不小心施展了金剛力弄痛了羌佛。」唉!陳寶生實在是無恥到了極 度,這種話都說得出口。
除六月一日下午,有近一千五百人在第三世多傑羌佛文化藝術館前,見到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在群眾夾道恭迎下,由學校街步行進入藝術館為大眾傳法灌頂。六月七日晚上,我與近百人在美國洛杉磯聖格講堂,更親自見證第三世多傑羌佛當眾施展超凡神力,這種名為「金剛杵上供」用來檢驗父性(男性)仁波且色身修持健康程度的制度,源自藏密釋迦炯乃祖師與蓮花生大士時代。受測標準依年齡分級,年齡五十歲以下的男眾仁波且,必須單手從地下舉起重達一百斤的金剛杵高過肩膀,才算成功舉起一下,未達肩膀則不算一下;第二下,必須將肩上的金剛杵慢慢放下,在未落到地面前再次舉起超過肩膀,一共要舉六下才算及格達標;六十歲以下要提舉九十五斤的金剛杵;七十歲以下則要提舉九十斤的金剛杵。
那時,現場約有二、三十位身體健壯的男眾試舉了一百一十斤的金剛杵,只有香港年齡五十五歲的甘德尊巴仁波且,拼盡了全身力氣舉過了五下,以不及格收場,其餘試舉的所有男眾則連一下也沒能舉上肩,包括我自己。
在大家都自認力量不足,棄甲投降後,南無第三世多傑羌佛在七眾弟子的見證下施展了神力,以超過五十歲兩級的年齡,舉起重達一百一十斤的金剛杵七下,震攝在場的所有人,而且舉完後臉不紅、氣不亂,立刻對大眾說法,令我們在場的所有佛弟子驚歎萬分!
請問陳寶生,你既然對弟子吹噓有金剛力,敢不敢公開接受測試呢?可惜,我量定你不敢,不說你一百一十斤的金剛杵一下也舉不起來;在歐洲時,數人見你連一個七十斤(35公斤)的槓鈴都舉不動,還談什麽金剛力,吹牛騙錢不費力還差不多!
又如陳寶生對弟子說:「佛陀不收供養是假的,他每次到美國都帶幾十萬美金來供養羌佛。」稍懂一點美國法律的人都知道,如果真如他所說,那陳寶生已經違法了!所有到過美國的人都知道,入境美國海關必須提交申報,每個人最多只能攜帶一萬美金現鈔入境,同時也不能透過多人分拆攜帶,一當抽檢發現超過一萬美金,輕者沒收、罰款,嚴重者還會判刑。
我想問問陳寶生,在你發表《說明》前,每年進出美國五、六次,以你的說詞每次供養幾十萬美金,多年累計下來,這些钜款從何而來?是怎麽帶進美國的?匯款有匯款水單,支票有支票記錄,現金有入境現金額度,休想賴掉一分一毫。又是誰收了你的錢?收款憑證在哪?請你說明一下金錢的來源及流向?說難聽點,你謊稱供養卻連一個人證、物證都提不出來,但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九日,你親筆寫下佛陀師父不收你求法供養的證言仍刊在《多傑羌佛第三世》寶書中,難道你否認得了嗎?多年來第三世多傑羌佛為眾生傳法不收供養的事實,凡是向羌佛求過法的人都可以作證!這說明你擔心打著供養佛陀師父名義詐收弟子供養的罪行將被揭穿,藉著抹黑佛陀師父收受你的供養來脫罪,其居心無比邪惡,可惜你的嫁禍詭計,再度不攻自破!
在王吉財的「真相」自白文中寫到:「因海聖僧是怎麽回事?陳寶生說,是三世多傑羌佛用玻尿酸打的。」我只能說陳寶生你對百場聖會根本一無所知!我憑什麽說這樣的話?很簡單,從聖尊圓寂到第三十二天送供期間,你只參加了四場法會(經向世界佛教總部諮詢查核),一個百場法會只參與了四場的人,有什麽資格在一旁指手畫腳、說三道四!但為了讓眾生明白事理真相,我必須戳破你的無知與謊言。
首先要知道,美國是一個極重視人權的國家,無論生者或亡者都享有同等的人權尊嚴。因海聖尊在圓寂後,經過法醫及世界中華殯儀館人員做了法定的檢驗,對於長老法體的狀況掌握的非常清楚。雖然在長老圓寂第九天,殯儀館出具合法檔,建議並同意我們將長老的肉身迎回寺廟繼續未完的法事。但是殯儀館仍具有法律監督權,館方可以隨時來到寺廟抽檢,如果我們對因海聖尊的肉身有任何不當或非法的行為,我們必須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因此,世界佛教總部在舉行法事的每個細節上都非常的謹慎如法,深怕稍有不慎對聖尊的法體造成影響。
實際上,百場聖會期間,世界中華殯儀館的人員確實來做了抽檢,經過現場檢查後,鑒證因海長老肉身大神變,毫無任何人為外力造作的跡象!
試問,如果照陳寶生所說,是人為假造、拖打玻尿酸,那法醫和殯儀館的專業鑒視人員會檢查不出異狀嗎?一旦發現有異狀,我們能逃得過法律刑責嗎?陳寶生實在是癡人說瞎話!因海聖尊創立佛史新聖蹟的成就是鐵的事實,弘揚讚歎者功德無量。倒是你陳寶生造謠誹謗因海長老的成就是人為造假,等於是變向誹謗世界中華殯儀館在姑息縱容犯罪行為,損壞世界中華殯儀館的聲譽與專業形象,當心你的言論要背負法律責任!
我只想告訴各位行人,從因海聖尊圓寂當天到百場聖會圓滿,透過補修圓滿百場功德的行人不少,但從百場法會第一場到第一百場無間斷、無缺席的只有四人,我是其中之一,因此我對百場聖會的情況很瞭解。陳寶生和饒真真從頭到尾,只出現了兩天,參加四場法會;其中一天,陳寶生在饒真真的攙扶下,登高親自瞻仰見證因海聖尊大神變後的聖容,當時見他一臉恭敬,點頭讚歎!當天與共同見證的七眾弟子留下了合影,這是在場所有人都知道的事。可在他利欲薰心,轉入魔道後,便否認了他曾見證的一切,但凡經歷過必留下痕跡,你想賴也賴不掉。這也難怪,一個不信因果,滿口誹佛謗經謊言的闡提之人,還有什麽無賴惡劣之事做不出來? 犯了妄語戒,說了一句謊言,就要用千百句謊言來圓謊,一個滿口謊言的人說的話,還有什麽可信之處呢!
我早在「聖僧寂後肉身大神變 開創佛史圓寂新篇章──參與因海長老圓寂百場聖會記實」一文中發下了我的誓願,既然陳寶生說因海聖尊圓寂後十日大神變聖蹟是假的,那請你也公開表態發誓,為你自己所說的話負責,否則你就是個辱聖妖人,謊言入髓的大騙子!
最後,我想奉勸受到陳寶生蠱惑處仍於榜徨徘徊的行人們,人生難得今已得,佛陀難遇今已遇,正法難逢今已逢,今生如不能把握萬劫不遇的無上法緣,修學如來正法,了脫自己的生死,那來生就沒有機會了!相信你們只是一時無法接受這突來的變故,一時無法割捨投注多年的師徒情感,相信你們的心中仍然保有皈依佛門三寶時不變的誓願!我知道你們的心裡很苦,但這苦是陳寶生變質的行為所造成的,知苦、斷苦因才能離苦果,願你們斷開陳寶生,回歸十方諸佛的解脫正道,值此影響你們永世幸福最關鍵的抉擇時刻,祝願你們的決定能為你們帶來智慧光明,無憂幸福!
慚愧行人 次仁丹巴
2017年6月20日
要成就?還是要墮落?
看到陳寶生的墮落,我只能深深的警惕希望自己將來不要像他一樣…….
[香港女信徒淚訴是對恒生仁波切(陳寶生)無中生有的誣衊]一文後半部提問的淺白回覆
[香港女信徒淚訴是對恒生仁波切(陳寶生)無中生有的誣衊]一文後半部提問的淺白回覆
接下來,我仍然將以自己所學所知的有限觀點來回應陳寶生弟子關於侵害事件被揭發後所衍生出來的諸多疑問與提問。
一、原文:「其次,以我對你的瞭解,在你身上根本不可能發生這樣的事。1.你常跟你的好朋友蘇豔芬和蘇豔惠姐妹倆提到師父的偉大和光明,要她們好好跟著師父修行。誰都聽得出來,那個讚嘆是真心的。如果你真的遭遇這樣的事,以你的性格,絕對會第一時間去報案,不會一直跟著他們讚嘆師父的偉大。2.你從16歲就開始出道江湖了,哪裡是能隨意被人侵犯的?如果你真的遭遇這樣事,以你的性格,早就去報案或報復了?怎麼可能隱忍8年?」
回覆:基本上以上所提問的兩點是相同的論調與問題,依舊站在主觀的自我認知去推測並質疑受害人,還是離不開之前我所提述的:「指責受害人」。
無論我們自認為多了解一個人,即使是與自己關係至為親近的父母、孩子、伴侶…等等,我們都無法百分之百準確無誤的認識對方了解對方心理的每一個層面或需求,因此我們更“不可能”用自己狹隘的認知視野和心量,去對他人的行為做出正確推測而來斷論出自己所認知的結果。
讚嘆是一回事,而受侵害又是另一回事,兩者之間並不構成必然相關的因果關係,這樣的推測一樣沒逃過對受害人所持的錯謬想法及觀念,如此激昂的推論實在是情緒用詞居多,理性邏輯不足。
二、原文:「最後,你究竟為什麼會做出這樣荒唐的誣衊呢。1.你說2017年5月28日 在台南家中收到警告的紙條後就趕緊找朋友去香港報案。上師離開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決定是5月13日 之後逐步跟同學交代的。5月中旬基本都知道了。6月3日 上師發出聲明,發聲明之後網上開始有組織的誹謗汙衊上師,直到現在。據瞭解,你5月29日 就到達美國了,然後你在6月9日 回到台灣,6月10日到達香港,於6月12日 發出錄音。由此我們相信妳絕對是受到了離間、威脅和迫害。原來衷心敬愛師父的弟子,為什麼從美國回來後就處處反對自己的師父?包括陳亞來,現在到香港誣告師父,也是從美國回來後發生的。根本不是師父不好或師父變了,是同學變了。但能讓人一夜變化,不得不承認,也是本事。這個本事是兩舌的本事,嫁禍的本事,許諾傳法的本事,誑惑同學們護法功德最大的本事。但如果你不是佛,這一切就什麼也不是!」
回覆:這一大段的提問讀得我啼笑皆非,又感無藥可救的難過。
首先,我從「有組織的誹謗汙衊上師,直到現在」談起。所謂「有組織」,這是一種將自己的處境用一種消極的表達方式來掩蓋自己內在真實的意圖(也就是他人無法直接從字面上,馬上發現和辨別出傳達者內心真實的期望),製造出「我是被害人」的角色立場,藉而以此角色立場讓不明白事實真相的他人“認同”自己現在“受害的”處境,但這個想求取認同的目的並不是我想探討論述的。我想談的是「責任」。
當我們用一種「被害人」的憤怒情緒、言語、文字…等等來詮釋並告知周遭自己之所以會有今天的遭遇處境「全都是因為某某某害的搞的」時,那麼,我們所能從中得到的最大益處就是:「我不必為自己現在這個遭遇處境負起任何的責任,因為都是別人害我的!一切都是別人錯!」當我們不需要負責任時,相對的就不需要靜下心來「自我反省」,這樣的卸責行為讓我們可以肆無忌憚的主觀推測、不符邏輯的指責、不帶同理心的一再言語傷害他人、無限上綱的求所欲求為所欲為,僅為了讓那些害我的人來為我的遭遇負責。這就是最令我最難受的地方。
其實,所謂的「有組織」只不過是一種人性在得知了一則“不可置信”的消息時「奔相走告」後的必然現象,何況如今網路發達自然會使奔相走告的效應迅速擴大,這樣的自然效應與所謂的「有組織」實無必然的關聯性存在。
再來,談談「誹謗汙衊」一詞。我們現在的國家已經是一個成熟進步的民主社會了,當我們有任何一種權益受侵害時,可以依法定程序去為自己爭取應有的權益,亦即,當我們被莫須有的他人控訴(誹謗汙衊)造成自我權益的損害時,就有權利依法定程序去挽回和證明自己的清白。而不是以情緒性的字眼來胡亂指摘出面指控的受害人。正如提問者自己所言:「香港員警辦案是看證據的」,既知如此,那麼一切真相都留予警方去做合理客觀的調查和判斷,何苦一再以「白痴」這樣情緒化的人身攻擊語言來傷害他人堆自己的黑業呢。
接著談「根本不是師父不好或師父變了,是同學變了」,這實在是「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荒謬可笑又不負責任的話。你們可以接受自己的師父離開跟隨了27年的 佛陀師爺,卻無法接受自己的師兄姐離開自己跟隨了8年的師父,你們可知道:「根本不是 佛陀不好或 佛陀變了,是陳寶生變了」!這點是最令我啼笑皆非的了。
再談「這個本事是兩舌的本事,嫁禍的本事,許諾傳法的本事,誑惑同學們護法功德最大的本事」。這句仍是意氣用事卸責的言詞,關於兩舌、嫁禍這樣以被害人心態的用語,其理亦如我上一點所說「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凡事別人做了自己不喜歡的事,便是因他人兩舌煽動嫁禍之故,但凡自己犯了相同之舉時,則義正嚴詞大言不慚諸多偏頗的理由藉口來推卸掉屬於自己應該面對的良心與責任,你們的師父正是以他兩舌、嫁禍的本事把你們帶到現在這樣一個是非不辨的處境啊。那麼關於「許諾傳法」這點,以我這樣凡夫的行人心思來想:如果所言為真,那就太好了!因為這樣我只要努力伏案動動筆桿多寫幾篇文章,然後暗自歡喜地等候哪天有人來喊我去傳大法就好了,也不用辛苦的於平常生活的行住坐臥中對治自己難改的劣習來修行。可惜,因果律不會讓我就此得逞的,就算 佛陀願意慈悲傳我聖法,但我自知修行不到位時是怎麼也修不起相應的受用的,因為若我種的是「巧取」盜法的因,最終必嘗空幻不實的果(因地不真果招迂曲)。由此言論便可看出,你們是用世俗中那種人我對價互利的心態來看待奧義無窮的佛法,來踐踏尊貴的佛法,認為佛法是可以私心利益對價交換的!如此邪惡的論調,還能信口厚顏推責說自己不是在謗佛謗法嗎?!
「誑惑同學們護法功德最大」,說出了這樣的話,已是自獻「不懂法義」最好的證明了,我不須贅言闡述其他,只想用一句話來回應: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開示無畏護法功德是無量的,佛陀是實語者如語者,毫無誑惑可言。「誑惑同學們“護主”功德最大」,這句才屬真正的誑惑!
最後「但如果你不是佛,這一切就什麼也不是了」,就是這句話讓我感受到無可救藥…。讓我這樣說好了:如果陳寶生可以修法迎請佛菩薩來降甘露、如果他可以展展身手複製 佛陀的韻雕、如果他可以為弟子舉行勝義內密境行灌頂、如果他可以叫無情物自己縮小一點、如果他可以讓菩提聖水穿缽,喊得動金剛丸、可以讓弟子先去極樂世界看看再回來決定往生日期、如果他可以預言一整天的行程中會發生什麼樣的人事物,可以來個返老回春……,那麼便能證明他不是誑惑眾生要回歸本源的魔。
三、原文:「發佈謠言的禁書網、博訊新聞網都是境外反動網站,博訊網更是歷來宣揚FLG,2011年初在中國大陸被封鎖。只有像這樣的反動網站,才可以收到錢而不顧法律後果任意刊登這樣的謠言。更重要的是,這些是美國的網站,這告訴我們新聞發布的來源地在美國。」
回覆:這段話使我憶起了「疑鄰竊斧」的故事:「人有忘斧者,疑其鄰子。視其行步,竊斧也;顏色,竊斧也;言語,竊斧也;動作態度,無為而不竊斧也。」我想我們只能期待:「俄而,掘其穀而得其斧。他日復見其鄰人之子,動作態度,無似竊斧者。」
四、原文:「性暴力案件,是誹謗者最愛用的誣衊手段,因為不需要證據就可以達到極高的媒體關注度,抹黑效果極好。抹黑要達到的目的就是讓人不再相信師父。」
回覆:佛言:「惡人害賢者,由仰天而唾,唾不至天,還從己墮。逆風揚塵,塵不至彼,還坌己身。賢不可毀,禍必滅己。」
五、原文:「試問,你第三世多杰羌佛不是佛嗎?應該無所不能洞察
,難道你的弟子有這樣的惡行,你都坐視不理嗎?這種人應該什麼段位都不給,直接報警坐監獄,為什麼這八年之中還給與師資證書,還要加段位?而一等他離開你,所有的辱罵、誣衊、陷害就開始鋪天蓋地。跟著你就是活佛,就可以加段位,離開你就是邪師、犯罪。是對是錯都是你說了算,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因果已不再是因果,是你第三世多杰羌佛的標準,因果也不是法,只有你第三世多杰羌佛說的才是法。以實際行動否認因果,否認佛教的根本,你到底是魔還是佛呢?」
回覆:一段令人痛心疾首的魔言妖語!
你們可知道這整段魔言妖語,所誣衊誹謗的正是你們口口聲聲要回歸本源的 釋迦世尊! 釋迦世尊無所不能洞察,卻救不了自己的族人;世尊無所不曉,明明知道娑婆是五濁惡世不淨的世界卻不以神通力把大家通通加持到淨土去享福,你們說這樣的世尊是不是太不慈悲了?!
當一個人的心智被自私狹隘的我執佔據時,彷彿雙眼被矇、雙耳被摀住般,再也看不到聽不到外界善意給予的任何訊息,這道我執的高牆把私慾牢牢圍住,不惜以邪亂的知見作捍衛私慾的利箭射向每一個真心為他們著想的人!
因果,不是 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了算,也不是 釋迦世尊或任何一位大菩薩說了算,因果更不是誰否認的了的,因果本身就是準則,因果是他自己說了算。一個懂「因果」的人,會了澈「功是功」、「過是過」,功過無法相抵的真諦;加段位,是辦理聞法點的「功」;受群攻責難是因謗佛謗法的「過」。功與過之間是因果的關係,跟離不離開誰沒有分毫的關聯性。
回覆完這後半段的提問時,我深切地明白為什麼陳寶生的弟子會有如此之多的疑問和提問?其因只有一個──不明法義因果倒錯。
因為不明法義以致因果倒錯,所以在諸多質疑中帶著攻擊性的情緒言語,在提問中處處文理不順前後矛盾;不懂法義卻胡亂析解自他處境的因果關係,在有利於己時承認因果,有損於己利時否認因果推責於他,甚至上謗 佛陀佛法下誣正信行者,為圖私慾己利,連世俗裡最基本的理性都給丟失了。
正信行人
2017.6.19
[香港女信徒淚訴是對恒生仁波切(陳寶生)無中生有的誣衊]一文前半段提問淺白的回覆
[香港女信徒淚訴是對恒生仁波切(陳寶生)無中生有的誣衊]一文前半段提問淺白的回覆
以下我將以自己才疏學淺的能力來回應陳寶生弟子〈前半部〉所提出的幾個問題。
一、原文:「王秋蓉(王嘉容):你這樣誣衊師父,我們非常震驚。首先,你的指控荒唐又漏洞百出。1.八年的持續侵害,任何一個有理智非白癡的人,早就逃離了,還會等到你現在才說,現在才逃?你是小孩嗎?有人限制你的人生自由嗎?這種邏輯在現實中成立嗎?」
回覆:一個受害人在被持續侵害多年後才有機會和勇氣出面指控加害人,這樣的邏輯是「完全可以成立的」,尤其像這樣的人身重大傷害事件發生後。
如果你們想知道為什麼,那麼可以花一些時間去查查心理學上的相關知識便能得知其所以然了,無須我在此對其多所著墨。我僅僅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即能讓各位明白何以那樣的邏輯是「完全可以成立」的:一個長期受家暴的婦女,她的行動往往也是自由的,她的心智判斷能力也屬正常(亦即非白癡),就年紀而言她更不是小孩,但專業人員在受理這類的個案時,常常令他們無奈的地方就是「受暴人不敢或不願意離開家暴者」。而這種「不敢」或「不願意」的心理狀態和現實生活狀況不是我們局外人所能理解想像的,其中所牽涉的專業心理知識已經不是你我可以在此高抬「理智」而錯謬依自己有限度的知識、教育、道德觀來做主觀角度的評斷的。
二、原文:「2.你誣衊說第一次發生在內湖的酒店,師父知道你有男朋友後威脅你跟男朋友分開。但是你忘了,你的男朋友Sam,師父也認識,她也是師父的弟子啊。你又說師父在你的酒裡加了幾滴不明液體,既然你看到了,怎麼還喝?你是白癡嗎?」
回覆:當一件令人髮指的侵害事件被揭露出來時,我們一般社會大眾當下的第一個反應正與你們的反應一模一樣:「指責受害人」,就是這種既有的錯誤觀念與認知的態度,致使許多受暴者不敢在第一時間內勇於出面指控暴行追究其責,而外人錯誤的觀念與看法更會導致二次傷害,因此受暴者常常隱忍受暴事實多年而不敢對外求助或伸張自己的權益。而對於加暴者是否「認識」受暴者的親友,其實這與犯行是否成立並無直接的關係!這種認知仍然是出於一般大眾對於侵害事件發生的要件迷思,認為施暴者應為陌生人,然而根據統計,許多施暴者都是自己身邊的熟識者利用自己的地位或權勢所為。
再來,為什麼女弟子看到了師父在自己的酒裡加了幾滴不明液體後,卻還喝了下去?這個理由就更簡單明顯了!因為對方是自己敬重的「師父」。再則,你們的〈修行守則〉中也曾明白的告訴弟子:「不可忤逆上師父母」,你們的〈迴向文〉中也說了:「成就悉依師 當視之如佛 一切實了知 全賴師悅樂」,當這樣的守則與規定內容被深植在每一位弟子的八識心田之後,我們如何期待一位虔誠的弟子有能力去懷疑師父的言語、作為或不遵從其指示呢?!
三、原文:「你說在香港佛堂發生性侵和毆打,臉和脖子……(此處本文太模糊無法辨識)。但每次隨行香港的工作人員可不只你一個,為什麼與你同住的工作人員從未見過你被毆打的痕跡。每次來香港的同學們那麼多,為什麼同學們都是看見你開開心心,這是在精神上和身體上雙方面遭受折磨的人應有的心理狀態嗎?在香港,師父都是通霄接見同學,答疑解惑,連吃飯休息的時間都沒有,難道有這樣的作案動機和時間嗎?」
回覆:關於做案的時間、動機和細節,這是涉及專業辦案人員所應釐清的部分,我們這些不相干的他人無權去談論和妄亂推測,行人切莫忘了自己的角色與權責。
我僅就你們所質疑的所謂「被害者應有的心理狀態」舉一個國外的實際案例,來讓你們和大眾明白,在我們面對被侵受害者時,自己所持的既有觀念是多麼的無知與傷害……。
國外一位受到性侵的女孩,在事發若無其事般的為加害者準備了早餐,她在受侵害後沒有痛哭沒有狂怒沒有任何一種所謂「被害者應有的心理狀態」的表現,但是她確確實實是一個受暴者。之後當她走出傷害陰影時,用圖畫〈Trigger Warning: Breakfast,翻譯為:我幫強暴我的人做早餐〉來表達出自己被侵害時當下最真實的心理感受。(圖畫故事裡被性侵的女孩選擇不要接受這個事實,並告訴自己並不是被強暴了。於是她幫她的強暴犯做了早餐,因為這樣就表示發生過的事只是一段浪漫的約會而已……。)當一個人遇到極度的創傷事件時,我們並無法用「理智」或「常態」的第三者角度去冷漠地衡量和想像當事人的心境,這樣的冷漠旁觀心態不但沒有同理心,更早已失去一個行人對他人應有的悲心了。
四、原文:「你說你在香港警務處報案並錄了口供,你真的報成案了嗎?報案報告在哪裡?香港員警辦案是看證據的。根據香港警務處……。但相關現場證據、衣物、法醫的鑑定結果在哪裡?……利用警力達成自己的私人目的,這種浪費警力的行為是會被香港員警立案處理的,你不怕嗎?」
回覆:以上所提的疑問,仍是失卻自己身為第三人的角色,踰越客觀態度而以辦案人員的心態與口吻來推測了當事人!因此我不做無義多餘的回應,僅期盼發文者拿出理性來看待自己所不能接受的事物。
回覆了這前半段的提問後,我深感難過的想著:「如果這件侵害事件是虛有的,那該有多好!」因為,那表示沒有人因此而受傷害,更可證明施暴者的清白。然而,為什麼當事人願意選擇讓自己再次面對不堪的過去,和曝露身分承受他人質疑的壓力及傷害?就這點而言,已非用「陰謀論」的私心觀點便能以偏概全予以否定的了的。
正信行人
發自內心真誠的呼喚
能成為人身有如盲龜在大海中,有幸將頭穿過浮木腐洞,是多麼難呀!更何況能有機會出來弘法利生,讓眾生於此末法時期得聞正法得習正法更是難呀!身為一位能真正依法行持的行人,又能有許多的行人願意跟著你修行更是不容易呀!這是你的因果與福報,一切都是眾生給的,行人只有心生感激努力依法修行回報,非但不能去做任何不利眾生或傷害眾生的事,更應將所有眾生視為自己的親人,只能帶給他們幸福快樂, 不可帶給他們任何痛苦與不安。
從陳寶生背佛事件,可看到一個口口聲聲慈悲為弟子的上師,卻處處做出有背於H.H.第三世多杰羌佛和 南無釋迦牟尼佛所教導我們大慈大悲無私利眾之行持,對弟子們施以魔妖的手段對待。
我相信陳寶生早期拜H.H.第三世多杰羌佛入佛門修學時,他亦想今生能夠得到成就解脫,成為仁波且之後,初期尚能潔身自愛,守持著為師者應該遵守的行持。但時間久了,弟子慢慢多了,自己的行持就慢慢的受到權利與金錢的誘惑和腐蝕,逐漸終日沈浸在權利與金錢的糾纏之中,終究無法自拔。殊不知權與錢, 剛剛好是將一個人帶入地獄之門的最好誘餌。
陳寶生每天接觸到諸多的弟子,受到弟子們的恭敬頂禮,讚頌供養……等, 每天沒依128條《邪惡見和錯誤知見》及 佛陀所教導之教戒教義來檢視自己的過錯並修正自己的行為。日子久了就誤以為自己就是大聖,雖然開口所言均是法語,但內心卻充滿著骯髒的思維,享受著權與錢帶來的諸多凡夫所追求的人間福報(物慾、名利、錢財……等),最終無法自拔。在諸多弟子們期盼上師會更高昇之際,自己則想盡一切方法讓弟子們能繼續視自己為大聖,能繼續對己恭敬供養。
世界佛教總部所舉辦的聖考,就是為防為人師者自吹大聖欺騙眾生最好的方法,陳寶生在未能取得自己所期待的段位,無法達到自己往昔對弟子們所吹噓之級別之後,只好採取最後一個手段,就是將神聖莊嚴的聖考說成是假的。然後把自己27年來修學的一切丟棄,不讓弟子聞法,更拆下多杰羌佛降世皈依境,自圓其說,企圖打著回歸學習 南無釋迦牟尼佛的教法來另起爐灶。
對真行者來說,生命可以丟,但大悲菩提心是不可丟棄的。我想問陳寶生你的大悲菩提心在那裡?你如何對得起一大群視你為大聖的行人們?你如何對得起那些終日省吃儉用供養你,讓你日子過得如上皇般優渥的弟子們呢?當你在飛機上享用頭等艙帶來的舒適閉目養神之際,有沒有想想這些都是你的弟子們用辛辛苦苦的工作得來的血汗錢供養你所換來的?
陳寶生的弟子們,你們絕大部份是善良的行人,只有那非常非常少的部份人因沒有聞法,沒有看公告以及沒有看書,因而頭腦昏沈。由於不明佛法的真諦, 因此非但沒有自省而離開另覓良師,還發表了一些邪惡的言論。你們口口聲聲說是在保護上師,卻是在造口業造黑業, 將自己與你的上師送入更深層的地獄中!
H.H.第三世多杰羌佛的行願是:
眾生的一切造業罪過由我承擔
我種的一切善業功德全給你們
陳寶生與諸位迷途的行人,知過能改善莫大焉,我是位修行很差很差的行人, 但我願依 H.H.第三世多杰羌佛所教導,將你們所造的黑業轉由我來承擔,希望你們都能真心懺悔回頭!
非常懺悔的行人
2017/06/21
無知且惡毒的指控 正是妖魔行徑的明證
無知且惡毒的指控
正是妖魔行徑的明證
讀到陳寶生妖魔團體所寫「摧邪(二)—“香港女信徒泪诉”是对恒生仁波切(陈宝生)无中生有的诬蔑」,文中他們以為自己所撰寫的理由很有道理,實際上根本不堪一擊,在說理的能力上,比一些略有聰明的凡夫,都還要更差,就妖魔來說,根本就是笨蛋妖魔;而從修行的角度來看,根本就是不具基本的慈悲喜捨的四無量心,連善良的修行人都談不上,還敢公然扯謊的自稱聖者;通篇就只是更印證陳寶生及其徒眾,確屬一窩蛇鼠、鼻息相通的大小妖魔。
通篇以攻擊已向香港警方報案王師姊為起手式,自以為萬無一失,實則恰巧顯現了妖魔的愚笨以及殘害眾生的惡形惡狀。首先,從程序上來看,大陸、香港及台灣的犯罪偵查制度,雖有歧異,但基本的架構是相同的,亦即,刑事偵查的進行,一定以被害人或利害關係人所提出的告訴或者是告發(舉報)為發動的前提,也就是說,被害人或利害關係人在受到犯罪行為所害,或是知道有犯罪行為時,為了請求國家發動公權力以刑罰處罰犯罪行為人,而把相關的犯罪行為、犯罪事實向公安、警察陳述、舉報後,就會開啟國家司法機關對於犯罪的偵查程序。換言之,只要是王師姊以被害人的身份,向警察機關陳述犯罪事實,並表達希望國家司法機關透過刑事偵查加以追訴,一個刑事的偵查程序便因此而拉開序幕,這就是所謂的立案(告訴、舉報),立案(告訴、舉報)之後,公安、警察機關就會依照法律的程序,開始蒐集證據、傳訊證人,為檢察官(在香港為律政司)起訴犯罪行為人做相關的準備。
瞭解上述刑事偵查的基本架構,就可知道該文對於王師姊向香港警方舉報強暴案件一事是否成案的質疑,根本就不能成立,根本就是惡意的曲解,對於強暴案的被害人更是二次傷害!
根據香港警務處所發行「成年性暴力受害人資訊小冊子」(可從以下網址下載完整小冊子http://www.police.gov.hk/info/doc/child/pol_1152_tc.pdf)的封面頁,上面明確記載了「你已向警方作出遭受性暴力的舉報」以及「本小冊子概述你在協助警方調查期間可能受邀參與的警察程序和你的權利」。事實上,這兩段文字就是立案的一個明證,「舉報」就是相當於台灣的「提出告訴」或是大陸的「立案」,在法律的意涵上,就表示警方已經正式受理這個案件!接下來警方要做的,便是依據法律的規定,進行相關的調查(參考香港警務處:「性罪行」案件的處理程序http://www.police.gov.hk/info/doc/cpa/sexvio_tc.pdf)。而在調查過程當中,為了「尊重」與「保護」被害人的權利,同時,顧及強暴被害人因創傷所導致的驚恐情緒,警察機關會將調查程序將如何進行,以及需要被害人如何協助警方進行犯罪的調查先向被害人說明,讓被害人預作心理準備,原因在於:強暴案件對於受害者(不論是女性或男性被害人)的心理創傷相當的巨大,不論是讓其回想、陳述受害過程,或是讓其再次看到受害時的相關證物,或是再讓其見到加害人,都會導致二次的傷害,所以才需要藉由「程序的事先告知」,讓受害人可以在心理上預作應對的準備,藉以保護受害人。陳寶生這群妖魔徒弟的問題,只顯示了他們不但沒有基本的法律知識,根本就是一群不懂裝懂的無知騙徒!
其次,執筆人不但不關心被強暴的人所受身心巨大的創傷,更肆無忌憚以傷害被害人來混淆視聽,在在顯露出執筆之人毫無慈悲之心,這種人那裡說得上是「修行學佛」的人?
依照台灣(刑法第228條)、香港(香港刑事罪刑條例第118條)、大陸(刑法第236條)的刑法規定,在違反他方(不論女性或是男性)的意願下所為的性行為,是性侵的犯罪行為。性侵犯罪是對被害者身體自主權的否定,對受害者會產生自我不潔之負面心理,嚴重者會將性侵害案件發生之責任歸咎自己,在父權社會體系下,被害人會認為有辱門風等情況之情況屢見不鮮。這些由性侵害所導致的心理變化。因此,被害人願意透過司法管道保護自己權利的人,為數不多,依據台灣衛生福利主管單位的統計,在2016年,共接獲1萬610件性侵害通報事件,但其中僅有3646件司法訴訟(參見2017年4月28日台灣蘋果日報報導,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428/1107350/)。事實上,沒有提出司法訴訟究責,並不代表性侵害案件沒有發生!性侵害的受害人,由於信任感被破壞,會變得不相信別人,常會有焦慮、不安,且害怕別人知道事實之後而離棄自己,這些由性侵害所導致的心理變化,都是當今醫學已證實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由此可知,性侵害的受害人要挺身而出,透過司法程序對抗加害人,是多麼的不容易,而要對抗心理的創傷,箇中的痛苦,更非一般人能想像,害怕身邊的同學指責其「誣陷」上師,擔憂公眾下意識的以「這女的想靠上師提高自己的身份」、「他是想用爆料勒索上師吧」等論調來攻擊自己,故而隱忍多年,但最終因不敵心理創傷所帶來之壓力。而有些受害者,為避免墜入自我了結的深淵,只能透過重回加害者的懷抱,而企圖保有所剩無幾的歸屬感與自我認同,從而免於崩潰,這在心理臨床上,就是所謂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在瞭解性侵害給被害人所帶來的苦痛後,我們來看看陳寶生及其弟子是多可惡!該文中提到:「你从16岁就开始出道江湖了,哪里是能随意被人侵犯的?如果你真的遭遇这样的事,以你的性格,早就去报案或报复了?怎么可能隐忍8年?」這段話顯示了撰文者為了要維護陳寶生,企圖以轉嫁責任的方式,將錯誤全部加諸被害人的行為,再次「重傷」受害人,真的很可惡又無恥,他們的道德品格真的很低劣!該文又提到:「你常跟你的好朋友兼师姐苏艳芬和苏艳惠姐妹俩提到师父的伟大和光明,要她们好好跟着师父修行。谁都听得出来,那个赞叹是真心的。如果你真的遭遇这样的事,以你的性格,绝对会第一时间去报案,不会一直跟她们赞叹师父的伟大」,又說:「八年的持续侵害,任何一个有理智非白痴的人,早就逃离了,还会等到现在才说,现在才逃?你是小孩吗?有人限制你的人身自由吗?这种逻辑在现实中成立吗」、「每次来香港的同学们那么多,为什么同学们都是看见你开开心心,这是在精神和身体双方面遭受折磨的人应有的心理状态吗?」事實上,王師姊有這樣的狀況,按照醫學實證的研究與分析,在邏輯上都是可以成立的,一來,她受到侵害後,害怕陳寶生在她離開後,以各種方式置她於死地,或是傷害她的親友,這對於性侵受害者來說,是很正常的反應,因此,為求自保,為求自己的免於崩潰,只能重回加害者的懷抱,只能強迫自己持續的認同加害者,正如同張振原先生在獨立評論@天下中所說:「在(性侵害)受害者方面,她們則會隨著加害者勢力的擴大,即便知道其他加害者的存在,甚至加入與她『爭寵』的行列,她也只能忍受並持續下放自己的尊嚴,不斷告訴自己:相對其他人只有我才是最愛他的。」(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5676?ext=rel)這正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的典型表徵,這群人的提問,只能顯示出他們連一般凡夫該有的知識都不具備,水準之差,不忍卒睹!更令人吃驚的是,該文中竟然問到:「你说在香港佛堂发生性侵和殴打,脸和脖子…(此处文本太模糊无法辨识)。但是每次随行香港的工作人员可不只你一个,为什么与你同住的工作人员从未见过你被殴打的痕迹」,這些人真是喪心病狂,難道他們不知道,絕大多數受到家暴的人,都能將自己的傷勢,隱藏到鄰居、親人看不出嗎?王師姊為了保住自己一絲活下去的希望,當然會隱藏傷勢,當然不會輕易讓人發現她被陳寶生毆打的痕跡!
其實,這些妖魔徒弟,提出這些問題只是凸顯了自己沒有慈悲心,表明了只是因為利益與共而毫無羞恥心的為陳寶生這個魔頭來辯護!一個正常有良知的人,一個具有一般知識水準的人,都能以公正持平的心,來看待這個性侵事件,而不是一面倒的就幫陳寶生找理由,一面倒的指責出面主張自己遭受侵害的王師姊!王師姊要出面指控陳寶生,那是需要多大的勇氣,那可是要賠上自己名譽的賭注啊!有多少遭受性侵害的女性,會願意公開承認自己被某個自己曾經信任的男性所玷污呢?而且,相對於陳寶生這群妖魔徒弟,只敢用不具名的文章批評他人,王師姊可是在香港警方的文件上,簽上自己的姓名,表示願意負責!事實真假如何,我想明眼人一看即知,這些三流的手段,能騙得了誰呢?
這些妖魔徒孫,除了沒有良知、沒有道德、沒有慈悲心之外,更是愚痴到連續不斷的誹謗佛陀!在極聖解脫大手印中,佛陀說道:「反之對犯破戒罪或重戒之一切惡人假師毒妖邪魔鬼使之類呢,我們應以佛法降之,讓他改惡向善,但不可傷害使其身心壓力造成他的痛苦,及其眷屬的牽連痛苦,因為他們也是愚痴可憐眾生,絕對不可有絲毫為了自己的幸福快樂,把痛苦建立在他人或非人道眾生的身上。」又說:「對於那些十惡不赦,教化而不悔改、不回頭,繼續為惡,殘害大眾之類,對此我們應化悲心為降魔,施以菩薩戒,但這必須是為保護大多眾生在無有另法解決的情況下,才能實行的誅法,因為若不降誅此妖孽,這惡棍將會兇殘惡害更多人,若是善導此惡人仍不改悔其罪惡者,則報由政府法律機關制裁之,……」,又教導我們:「如若這惡棍願意改悔去惡從善,我們繼續施以菩薩戒對他誅之,即是我自己成了妖孽罪行,而此舉說明我已經脫離菩提道了,因為無論是惡棍還是妖邪,都是眾生無明才造成的罪業,若能悔改惡行,宇宙中又一個好人、好眾生」。佛陀是這麼的慈悲,這麼的偉大,不斷說法,希望以法音教化步入歧途的「犯破戒罪或重戒之一切惡人假師毒妖邪魔鬼使之類」,希望他們「願意改悔去惡從善」、能「悔改惡行」,使「宇宙中又一個好人、好眾生」,世界佛教總部的聖德們,又何嘗不如此,正是因為陳寶生跟這群妖魔徒弟,自己二十七年來沒有好好把法音聽懂,把公告看懂,才不知道應該要依照佛陀之教,真正的懺悔,改正自己的惡行!做弟子的自己不學好,卻反而責怪師父,這真是千古奇聞,世人難道會因為提婆達多以及善星比丘的諸多與佛制戒律相違之惡行,而說釋迦牟尼佛是魔而不是佛嗎?而且,既然王姓師姊當時不欲大眾知悉其被陳寶生姦淫之事,希望能以隱忍保護自己的名聲,難道非得要佛陀去揭露這件醜事,讓王姓師姊痛苦不堪,名聲盡毀,甚至放棄學佛,才叫做慈悲利益眾生?至於陳寶生以設立聞法點之功德,取得藍扣段位,那也是因為弘揚佛陀法音的功德威威,以此功德所成之善果優先成熟所致,並不代表陳寶生不須償還自己因為惡行所致生惡果,正如同釋迦佛陀於成佛之前,因曾在過去世敲打一魚王的頭三下,而成佛之後,仍須受頭痛三日之果報,佛陀因無上之功德而先成就圓滿佛陀果位,並以此功德將惡果推遲至成佛後才受報,這是釋迦世尊所親自展顯的因果,難道行人會愚痴到說釋迦世尊您還沒有償還果報,所以沒有資格成佛?
看到這些不敢具名的妖魔不斷的誹謗佛陀,真心的為他們感到可憐,因為他們現在的所作所為,就只是為自己挖掘通往地獄的道路罷了!希望你們能看清事實,趕快悔改,否則,只是讓自己的惡業果報提早成熟,一旦當惡果成熟需受報時,即便是佛陀親臨,也再難以改變必須受報的定業,因為,這就是因果的必然性!
阿彌陀佛
佛弟子 生真悔 謹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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